12月21日,隆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扬卫主持会议,副主任潘健、曹辉、吴雪华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副县长覃日敏、县人民法院院长周军以及县监察委、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督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隆安县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说明及县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隆安县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隆安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跟踪监督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目标完成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广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报告;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县人大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县人大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关于2022年度“三官一员”进站点走访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申请,投票补选了南宁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职议案。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蕴含的强大真理力量,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新任命的同志要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核心价值观,勇担公正司法使命,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决纠正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法治隆安建设贡献力量。(潘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