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时政总第1479期 >2023-02-03编印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刊发日期:2023-02-0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1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许扬卫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上辉、潘健、曹辉、吴雪华出席会议,副县长杨梅莉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县监察委相关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和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及隆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大会筹备委员会各工作组、人大机关干部职工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把握时间节点,扎实稳妥推进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要完善会议材料,确保会议“零失误,零差错”;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开展好走访和调研活动,撰写好议案建议,把人民的心声带到会上。

  会议强调,要把开好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为贯彻县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职务观念和主人翁意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好表率和带头作用。各级人大组织要组织好代表参会和审议讨论,要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效率、更实的会风、更严的纪律,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有关事项。(陈建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