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483期 >2023-02-17编印

我县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及传染病报告工作监督检查
刊发日期:2023-02-17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加强介入放射诊疗管理,规范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2月13日~17日,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卫生计生监督所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及传染病报告工作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深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现场查看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持有有效放射诊疗许可,医务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资格,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配备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并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等内容。

  此外,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医疗文书书写、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医疗废物管理、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给予指导,并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通过卫生监督检查,督导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开展放射诊疗和传染病报告工作业务,严格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有效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健康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农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