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总第1494期 >2023-03-28编印

用好“谈话”利器抓好“一把手”监督
刊发日期:2023-03-28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我身为局长,没有正确履行好工作职责,疏于对下属企业的监管,才导致了下属企业县收储公司、县储备粮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的后果,我接受组织给予的处分。”2022年6月18日,某某局原局长罗某在接受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一对一”开展谈心谈话时深刻忏悔并写下了检讨书。

  2016年5月至2020年9月,县某某局下属企业县某某公司黄某等人以“公司开展夏粮收购业务,职工加班比较辛苦”为由,以“加班费”“劳务费”“津贴”等方式给职工滥发津补贴共计58万余元。罗某作为公司“一把手”,在任期间疏于监管,导致滥发津补贴的现象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最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案件查办和给予处分不是最终目的,让“一把手”们从违纪违法中知错能改才是初衷。这也体现了“谈话”的成效。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瞄准“重要关口”消除问题萌芽,对“一把手”坚持“三必谈”,即任前必谈话、发现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必谈话、违纪违法必谈话的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在任前谈话方面,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形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据统计,2022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对新提拔的28名科级干部开展了任前谈话,其中“一把手”2名。

  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则采取“委托谈话”方式进行。将上级交办、专项检查、督查巡察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委托上级单位或所在单位“一把手”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开展谈话,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扼杀在萌芽阶段,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堤坝。

  为防止“一谈了之”,县纪委监委加强跟踪指导,根据每月各党组织上报的谈话情况建立台账,对谈话情况进行分类精准处置。同时充分发挥“室组地”协调联动作用,通过受理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列席“三重一大”会议、监督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驻在单位和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推动“关键少数”习惯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扎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据悉,2022年以来,县纪委建委共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55人次,对11个单位“一把手”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对18个单位“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

  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通过抓“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实现管好“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的良好效果,有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马 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