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总第1494期 >2023-03-28编印

妇女儿童权益的默默守护者
​——记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李晶
刊发日期:2023-03-28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李晶到到粤桂小学给学生们上法制教育课。

  李晶现任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兼少年法庭负责人,主要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从事审判工作15年来,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近1000件,其中涉及妇女儿童案件300余件,均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用忠诚与实干谱写当代女法官的青春赞歌。多年来,李晶先后获得隆安县人民法院授予的“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南宁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隆安县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严格执法  做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守护者

  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李晶不忘初心使命,恪守职责,用多元化的调解方式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所审理的300余件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中,当事人均息诉服判,没有一件案件涉诉上访,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李法官,谢谢你!在你的帮助下,我的居住权得到了保障,是你让我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陈某领到离婚判决书后,向李晶打来感谢电话。在陈某离婚诉讼案中,陈某不愿与李某继续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李某认为,被女方起诉离婚在村里是一件没有脸面的事,遂联合族人共同向陈某施压,称陈某主动提出离婚就应净身出户,夫妻两人分别居住的两栋房子只留给成年子女。陈某被这起婚姻诉讼搞得心力交瘁,多次想要轻生。李晶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并告知陈某,法律会依法保障她的合法权益。李晶根据查明的事实,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确认两人分别居住的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由双方按照现状分别居住,另一方不得干涉。就这样,李晶用法律武器依法保障了陈某的合法权益,于是出现了开头这一通道谢电话。

温情执法  做妇女儿童心声的倾听人

  李晶审理的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多数属家庭事务案件。虽说是家庭小事,但如果处理不好,有可能会演变成轰动邻里的大事。李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充分发挥女性法官温情耐心的特点,用情用心去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尤其对涉及老年人及妇女儿童案件,她采用有针对性、合理化的调解方式,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开通绿色通道。

  80多岁的黄阿婆到法庭向李晶提出口头诉求,要求大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并要求老伴出钱为小儿子补办喜酒,或者补偿2万元。考虑到黄阿婆诉求涉及老年人赡养问题,李晶立即赶往黄阿婆家了解情况。原来,黄阿婆育有两个儿子,已经分家各自组建家庭,黄阿婆随小儿子生活,老伴随大儿子生活。两个儿子对老人的赡养问题没有意见,但黄阿婆认为老伴偏袒大儿子,四处投诉要求老伴出钱为小儿子补办喜酒。两个儿子觉得黄阿婆无理取闹,为阻止其四处投诉,便拒绝给她生活费。了解事情真相之后,李晶与村干共同做两个儿子和黄阿婆的思想工作。经调解,两个儿子承诺按期支付给老人生活费。黄阿婆的赡养问题得以圆满解决,李晶因此成了黄阿婆最信任的人,时不时会找李晶聊家常。

延伸执法  做妇女儿童的贴心人

  “案结事了,事心双解”是李晶的办案追求。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几十万元赔偿款已经到位,但当事人迟迟不来领。经了解,原来是受害者家属对于赔偿款的使用及子女的抚养问题产生矛盾。公公认为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留下的两个女儿,媳妇应尽到抚养义务,如果媳妇外出打工,应把两个女儿带上,否则不同意媳妇支配赔偿款。媳妇则认为,他们夫妻一直在外地打工,丈夫回家发生交通事故实属意外,为了保障孩子的生活,她要继续外出务工,如果把女儿带在身边,会影响她的工作。李晶经多方了解,原来公公担心儿媳改嫁,两个孙女无人抚养,双方由此产生误会,以致于媳妇产生带小女儿一走了之的想法。得知双方的苦衷之后,李晶讲情讲理讲法,做起了双方的调解工作,经过多次苦口婆心的沟通调解,终于解开双方的心结,一家人和睦如初。

  李晶用女性特有的柔情,以法理明辨是非曲直,以耐心化解矛盾纠纷,默默履职尽责,像绵绵细雨一样,润物细无声,用情用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与家庭和谐,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撑起法治保护伞。(文/图 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