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总第1510期 >2023-05-26编印

出快招 亮实招 创新招自建房隐患整治显成效
刊发日期:2023-05-26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过去一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吸取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多措并举精准“出招”,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全力以赴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取得阶段性成效。

  隐患整治“出快招”。我县组织动员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中具有土木工程教育背景的48名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团队,挂点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及县城重点街道开展自建房隐患排查,重点对教育培训、宾馆酒店、餐饮零售、托幼机构等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排查整治,通过信息比对、交流询问、实地查看等方式,围绕排查录入、管控措施、隐患整治等方面进行核实,确保整治措施有效到位。如技术团队在雁江镇检查期间,发现雁江镇老街粉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尽快拆除该处危房,妥善解决隐患问题,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实地现场查勘、部署、调度,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压实责任,成立挂点工作组驻点依法采取“停、封、拆、建”措施推动房屋隐患整治,派出技术人员现场检查指导旧房拆除,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措施。目前,该隐患房屋的重建工作有序进行中。截至5月中旬,全县共计拆除重建隐患房屋8栋、维修加固27栋、停止经营和封控警示52栋、下发隐患通知书等其他管控措施93栋。

  行业监管“亮实招”。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隆安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部门责任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15个经营用途近110种经营业态相应自建房经营行业牵头部门,促进经营性自建房风险管控及分类整治,确保监管工作不留空白。如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与乡镇信息共享、协同发力,以隐患自建房数据为基础,深入梳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况、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和经营场所房屋安全情况,建立排查台账,确保复查数据准确性,做到底数清、台账明。教育部门积极与乡镇、社区联动,借用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将用作幼儿园、托幼机构的经营性自建房分片划区,由乡镇网格员协助开展隐患排查和信息录入工作。公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旅馆尤其是家庭旅馆开展全面摸排,进一步摸清旅馆底数、房屋性质、经营状况、从业人员信息等基本信息,动员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对存在风险隐患和违规经营的旅馆,一律停业整顿并进行训诫和法制教育,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及时依法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共召开部门推进会议42场次,联合宣传活动15场次,多部门联合执法7次,出动行业执法人员200余人,入户排查5742户经营性自建房,开展358户非经营性自建房“回头看”,对167户存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落实整治措施,对不符合房屋使用要求的经营场所责令停业7户,隐患销号18户,多维度筑牢房屋安全防线。

  房屋鉴定“创新招”。根据经营性自建房数量、分布、面积和难易程度,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等统筹安排、社区和自建房产权人落实、鉴定检测机构具体实施的“分片包干”联动机制,面对长期以来居民自建房的复杂情况、群众等靠观望思想,隆安县组建数十支政策宣讲队、志愿服务队,采取“分片包干”模式开展“入户式”房屋鉴定宣传教育,派出乡镇干部宣传发动全民参与,各行业监管部门召开经营机构代表会议以“抱团”议价的方式择优选择检测公司,由乡镇和社区分片包干,逐户上门,工作成效显著。如2023年2月,住建部门、教育部门和文体部门联合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房屋安全专项检查,指导全县10家用作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自建房开展房屋安全鉴定;2023年3月,住建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人员密集的餐饮经营场所检查排查,宣传贯彻房屋安全鉴定政策,指导开展房屋安全鉴定12户,对不符合房屋使用要求的经营场所责令停业1户;2023年4月,教育、市场监管、住建部门联合组织全县105家幼儿园、托幼机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政策宣传培训,由行业监管部门统筹协调、专业技术团队挂点指导、社区网格员负责对接落实的方式推进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开展安全鉴定的经营性自建房96栋(其中严重隐患11栋,一定隐患32栋,通过安全鉴定消除隐患的53栋),正在实地检测的45栋,已完成实地勘探、正在出具鉴定报告的46栋。(陆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