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519期 >2023-06-30编印

私拉乱倒建筑垃圾 一男子被行政处罚
刊发日期:2023-06-30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近日,县住建局通过巡逻防控等手段,成功查处一起非法私拉乱倒建筑垃圾案件。

  6月20日19时许,县城管队与县环卫站市容监察队联合巡逻至宝塔大道路段时,发现一辆运载建筑垃圾的后推车在路边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联合巡查组迅速行动,立即上前将了解情况。经查,车主潘某对私拉乱倒建筑垃圾行为供认不讳,如实供述了其驾驶后推车将泰鑫世纪城小区产生的4.5立方米建筑垃圾偷偷运至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路边倾倒的违法事实。目前,相关人员及车辆已被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根据《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布《关于规范隆安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的告知书》,通过源头治理,运输监管,强化执法等手段,全力抓好城区内建筑垃圾监管工作,遏制辖区内建筑垃圾非法私拉乱倒现象发生,保持辖区环境卫生整洁,为隆安县城生态环境筑牢“防线”。

  在此,倡议广大市民朋友自觉爱护我们身边的环境,请勿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举报乱倾倒、丢弃、堆放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蒙俞妃 何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