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529期 >2023-08-04编印

我县开展医疗机构生物实验室安全督查
刊发日期:2023-08-0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安全保障工作,7月24至8月2日,县卫健局组织医疗专家深入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重点检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建设及运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制度建立、组织机构管理、实验活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菌(毒)种或样本保存和销毁、废弃物管理、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实验室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及安全保障等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当场进行了反馈,提出指导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督查组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生物实验室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风险,制定和落实针对性的管控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加强能力建设和日常监管,严格依法责任追究,努力防范和化解重大生物安全风险,确保生物实验室规范、安全、有序运行。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强实验室常态化日常监管,把好把牢安全第一道关口,进一步增强实验室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及时防范和化解重大生物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农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