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七大队、武鸣区治超办,在国道G358线丁当镇和武鸣区交界路段,查获3辆六轴,2辆四轴超限车辆,这些车都超过国家规定车货载质量,违法车辆目前正在接受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并卸载超限超载货物。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广大货运经营者及货运驾驶员牢记“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原则。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继续联合各部门对“治超”工作齐发力,加强路面和源头管控力度,持续保持对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辖区内公路路产路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