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总第1550期 >2023-10-24编印

隆安:拧紧监督发条 狠刹酒驾歪风
刊发日期:2023-10-2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我身为一名公职人员,心存侥幸心理,喝了啤酒还开车上路,我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后韦某某忏悔不已。

  日前,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移送我县某单位的党员干部韦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立即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最终韦某某被立案审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上级相关文件部署,积极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线索大排查工作,指定对应的办案部门及时与公安、交警部门对接,通过大数据平台信息,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违法线索。

  快查快办、快速处理。县纪委监委通过对公安、交通等部门移交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线索依纪依法、快查快办,有效破解干预执纪执法、说情抹案、包庇袒护以及有案不查等问题,有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质效。同时,通过“线上曝光”与“线下通报”相结合,利用会议、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通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法红线、行为底线。

  “韦某某的事例给我敲了一记警钟,对于酒驾真的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作为党员干部要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纪律意识,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在韦某某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该单位干部小陆说道。

  对于党员干部的酒驾醉驾行为,给予政务处罚及政务处分不是重点,而让公职人员能从中吸取教训,对酒驾醉驾行为坚决说“不”,最终达到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零”发生才是终点。县纪委监委还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推动案发单位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教育,全面剖析和深挖问题根源,做实做细以案促改工作,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有的酒驾醉驾行为背后的一辆车一瓶酒,都有可能隐藏违规吃喝、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吃请、请托办事等‘四风’问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紧盯酒驾醉驾背后“谁邀请、谁参与、谁买单、在哪吃、有无请托事项”等问题,做到“一案多查”,严查背后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决做到“四个查清”,对顶风违纪问题寸步不让。(马 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