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570期 >2024-01-05编印

收集历史碎片 保护文化遗产——我县开展文物征集活动
刊发日期:2024-01-05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一把把做工精致的大石铲,一张张发黄的买卖凭证,一个个年代久远的石墩石柱础……“这些都是我们老祖先留下来的珍贵的老物件,我们要保护起来。”县文物管理所所长卢杰英看着收集来的一件件年代久远的老物件高兴地说。

  今年以来,县文物管理所多次组织开展文物征集活动,深入村头巷尾,走进田间地头,跨越山陵丘壑,探寻老物件的踪迹,感受老物件里的历史印记。

  “这么多好东西!”在城厢镇旺中村潭辖屯黄善忠的老祖屋里,当工作人员看着整齐摆放的抽水车、织布机、扁担、煤油灯、木桶等老物件时不由自主、惊讶地叫起来。

  “这是清朝咸丰七年至宣统年间的房屋、土地买卖凭证以及民国年间政府颁发的土地证书、粮赋缴纳凭证。”在古潭乡马村村史室里,文物收藏者马剑波向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了他要捐赠的文物。“这些地契还有房契,原来是我曾祖、爷爷,还有爸爸保存下来的,现在轮到我,已经有四代,一百多年了。”

  看着这70张富有历史价值的发黄的票证,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激动不已,小心翼翼地对文物的名称、年代、来源、保存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详细登记。

  柱础石作为中国古建筑中独具特色的一个构件,具有“起源早,数量多,形式广,价值高”的特点。而在壮族的建筑里,石墩石柱础是最为常见的构件之一。

  “它这个原来的用途就是拿来护村护寨,建筑的话没有水泥钢筋就拿这个来做底座。”摸着家门前一个个雕着精美图案的石柱础,城厢镇兴阳社区那发屯的张舜雄神采飞扬地介绍说。据张舜雄介绍,他家的石墩石柱础是他的祖先建村建寨时留下来的,距今已有500年左右的历史。

  “现在就是想把这些(地契房契等)捐赠给文物所,给后人了解一下我们的历史。” “把家里的老旧物件捐献给文物所,这样就可以让我们的子孙后代更加了解我们隆安的‘那’文化。”看到黄善忠、马剑波、张舜雄捐出了自家的老物件,很多收藏者也纷纷向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自家的老物件,并表示愿意捐赠给文物管理所进行保管。

  “这把石铲是朋友送给我的,我想这个文物是我们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的遗产,不应该是我们个人所拥有,而且我们也没有这个保存的知识,所以还是捐给文物所。”收藏者陆毅佳把这把他爱不释手的石铲交到了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手上。

  我县是壮族聚居的古老土地,隆安人凭“那”而居,据“那”而作,赖“那”而食,依“那”而乐,以“那”为本。隆安是中国“那”文化之乡,有大量独特的“那”文化遗存,包括新石器时代的大石铲、历史久远的生产设施、功能齐全的耕作农具、古朴实用的生活物品,这些文物和保存下来的老物件,对研究隆安历史乃至人类历史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今年,县文物管理所收到群众捐赠的文物就有100多件,这些文物展现了不同时代特有的本土文化,下一步,我们将对这些文物加以保护。 ” 隆安县文物管理所所长卢杰英介绍说。“文化遗产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物,希望广大群众一起来保护、传承。”黄永福 陆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