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578期 >2024-02-02编印

烟花爆竹禁燃限放 环保安全欢度新春
刊发日期:2024-02-02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有着悠久的历史,它是喜庆、欢乐的象征。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影响空气质量,污染环境,甚至还存在火灾隐患,因此,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和宣传工作至关重要。

  近日,笔者在县城区域内走访时看到,各街道上都悬挂着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横幅标语,营造了文明、环保、安全的过节氛围。

  笔者从部分群众口中了解到,大家对实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还是持认可态度的,但是对于许多群众来说“无炮不成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年味”的体现,因此,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依旧存在。

  为了照顾部分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我县将城厢镇震东新区民兴路(民兴路思源大道路口至民兴路震东大道路口段),设为烟花爆竹临时燃放点,准许燃放时段为农历除夕0时至正月十五24时。届时,执法部门也会在县城区域内进行执法。

  据了解,烟花爆竹在燃放时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燃放不当甚至还会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自2020年实行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措施以来,县城区域内的空气质量优良率逐年提高,2023年的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是有记录以来最好的年份。同时,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火灾事故的比例也在大幅下降,2020年至今,全县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共6起,其中县城区域2起。

  在此,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遵守烟花爆竹禁燃限放规定,适时、适地、适量燃放烟花爆竹,并且在临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自身安全,遇到危险及时报警。(李韩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