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4年3月5日—3月7日在县城召开(3月5日报到)。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隆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隆安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隆安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隆安县与县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县本级2024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本级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和2024年县本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说明,票决县人民政府2024年县本级民生实事项目;
五、听取和审议隆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隆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九、其他。
会议时间如有变动,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隆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