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总第1587期 >2024-03-08编印

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3月7日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刊发日期:2024-03-08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扬卫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不断开创隆安人大工作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隆安篇章,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贡献隆安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