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591期 >2024-03-22编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县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刊发日期:2024-03-22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3月2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县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健陪同检查。

  当天,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那桐镇定江村(南昆客专K61+157)、方村(南昆客专K62+266)等铁路沿线轻漂浮物类隐患治理点,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关于铁路安全责任落实和铁路线路安全、建设安全、运营安全落实等情况;深入了解《条例》实施中存在的其他主要问题以及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条例》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实地检查,检查组认为,我县高度重视铁路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对我县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及铁路沿线轻漂浮物类隐患治理等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强调,隆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铁路安全管理的各项职责;要以“双段长”制为中心,建立健全路地企协作机制、隐患排查机制、执法监管机制等工作机制,确保良性互动形成合力;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应急处置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细化整治措施,及时消除铁路沿线安全隐患;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高效。(许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