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总第1596期 >2024-04-16编印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刊发日期:2024-04-16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4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尧率执法检查组到县粤桂小学、隆安中学震东校区等地,对我县贯彻实施《南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扬卫、副主任吴雪华,副县长梁福勇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在全面检查执行《条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隆安县贯彻实施《条例》基本情况和主要亮点,以及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原因分析等,并听取我县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条例》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强调,教育是最大的民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按照《条例》规定,要统筹安排好中小学、幼儿园的建设用地;要站在办教育、促发展的角度,整体考虑人口变迁、城市更新、空间规划等要素,合理规划用地、保护好现有用地,共同努力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保护工作。(邓荣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