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1605期 >2024-05-21编印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功调解一起欠薪案件
刊发日期:2024-05-21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近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群众反映,他们在我县某建筑工地从事砌砖等工作,被拖欠2021年2月至5月的工资共50000元。接案后,大队工作人员立即向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了解情况,得知拖欠工人工资属实。原因是包工头领取工程款后,没有按时足额支付给工人。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耐心给项目负责人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点讲解企业主体责任、工资支付形式等内容,让项目施工单位认识到了拖欠工人工资行为的不当之处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后果。

  经调解,双方确认了所拖欠的工资数额,并于5月15日由施工单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代付了所拖欠隆某某等人的工资50000元。至此,拖欠了近3年工人工资的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好“一金七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周 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