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总第1612期 >2024-06-18编印

南宁市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
刊发日期:2024-06-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今年以来,南宁市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扎实做好脱贫人口社会保险帮扶,助力乡村振兴。截至5月底,全市42.15万名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据了解,近年来,南宁市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聚焦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动员应保尽保。市人社部门与税务、医保部门联合发力,全方位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宣传,引导城乡居民增强参保意识。截至5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73.10万人,其中脱贫人口42.15万人。

  为助力脱贫人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市人社部门认真落实社保帮扶政策,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和发放工作。从2023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在上述标准上每人每月加发5元老年基础养老金。截至5月底,全市9.87万名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月发放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此外,南宁市严格落实缴费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政策,做好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人“四类人员”和不属于“四类人员”的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确保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政府代缴政策。市人社部门主动加强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各类困难群体数据,建立数据共享机制,认真做好数据核实比对,确保符合代缴条件的缴费困难群体享受政府代缴政策,做到不重不漏、应保尽保。截至5月底,已为全市56243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来源:《南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