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时政总第1618期 >2024-07-09编印

自治区文物局调研组到我县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情况调研
刊发日期:2024-07-09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为确保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序、稳步推进,7月4日,自治区文物局调研组一行到我县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情况调研,副县长杨梅莉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娅怀洞遗址、榜山文塔、惠迪公祠等文物保护遗址开展调研。调研中,调研组通过实地考察、听取介绍等方式,深入了解娅怀洞遗址、榜山文塔、惠迪公祠的有关历史背景,并认真听取了我县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情况汇报。

  调研组认为,隆安县文物资源丰富,历史久远,文物价值的挖掘潜力巨大。

  调研组要求,隆安县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逐渐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同时要借助文物普查的契机,对已经认定和申报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方位的隐患排查,进一步健全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监测、公布和保护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稳步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隆安县于2024年6月25日正式启动隆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田野调查工作。

  据了解,目前我县共有38处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点,其中娅怀洞遗址被定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大龙潭石器遗址、鲤鱼坡贝丘遗址和惠迪公祠被定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另外县级和未定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共有34个。此次普查范围涵盖我县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以及其他类型的文物,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李韩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