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时政总第1618期 >2024-07-09编印

加强卫生监督管理 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刊发日期:2024-07-09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6月上旬以来,县卫健局组织卫计监督所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放射诊疗和妇幼健康专项监督检查。

  每到一个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都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询问工作人员等方式,检查医疗机构资质、医疗卫生人员资质、医疗技术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用血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精神卫生诊疗、中医药服务是否规范。检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是否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并按规定进行校验,是否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妇幼保健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避孕绝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依法执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指出,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限期落实整改。

  检查组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严格规范管理,依法执业,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统计,6月3日~7月4日,检查组共检查医疗机构108家,下达卫生监督整改意见书39份。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作出处理意见或立案查处,对需要限期纠正或整改的事项,执法人员将限期复核验收,确保整改到位,切实提高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农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