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隆安县丁当镇乔联村“旱改水”项目区,连片的水稻随风翻涌成金色的稻浪,不远处有农民群众在田间忙碌着,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
此前,隆安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丁当镇乔联村因村民外出务工多、日常经营少、种植经验相对落后等原因,导致该片“旱改水”项目区水稻产量低、收益差,甚至存在撂荒风险。
隆安县纪委监委及时将问题反馈至丁当镇党委、县自然资源局等责任单位,要求其立即整改。在监督推动下,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实地调查、座谈协商等方式推动该村引进企业,在项目区种植云南“红彩谷”水稻约2000亩,曾经的撂荒地蜕变成了肥沃无垠的良种稻田,一幅和谐美丽的乡村新画卷徐徐展开。
2024年以来,隆安县纪委监委以中央通报广西旱改水项目问题及涉及隆安县2个项目为切入点,按照“集中力量、查摆问题、整改完善”的工作思路,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联动工作机制,聚焦立项审批、资金投入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面排查,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共完成整改问题项目4个,取消立项(暂停实施)16个,组织水资源及种植结构论证6个。
“在开展‘旱改水’项目专项整治中,我们不仅盯着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拨付等环节深化案件查办力度,也聚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增强案件查办质效。”隆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隆安县纪委监委对2014年以来全县实施的41个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进行深挖细查,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4件,立案3件,留置“一把手”1人,给予1名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共追缴涉案金额38万余元。
针对“旱改水”项目实施不科学、企业未及时支付土地流转租金、劳务报酬等问题,隆安县纪委监委通过发提醒函、整改建议书和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将责任履行到位,协调企业兑付群众土地流转费约1400万元、劳务薪酬约415万元,让群众在专项整治中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增强了案件查办治理效能。(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