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交通安全无小事,让我们通过下面的这些案例,一同提高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一起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1.高速倒车?危险!
不久前,某省某高速某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原因竟然是一辆小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起车来,结果后方一辆正常行驶的大货车避让不及直接撞了上去,所幸车内人员只是受了轻微伤。为什么小汽车司机会做出这样危险的动作呢?据悉,驾驶人王某从某高速某收费站驶入,准备去某城区,可一不留神错过了出口,王某便图省事,开了倒车。最终,王某被罚款了200元,扣12分,驾驶证也被暂扣了。
高速公路上车流大车速快,随意停车、倒车或逆行是非常危险的,一旦走错了路,大家要“将错就错”继续行驶,否则会酿成大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此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163号)第八条第(六)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
2.不戴头盔?危险!
日前,黄某驾驶轿车在某路口向右侧转向时,与驾驶无牌两轮电动车的鄢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而鄢某颅脑严重受损,出院后持续植物生存状态,被评定为一级伤残。让人感到惋惜的是,鄢某事发时,虽随车携带了头盔但并未佩戴。最终,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黄某负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鄢某负本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希望在看本篇文章的“骑友”们要引起重视,把安全帽牢牢系在头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骑车戴头盔,不仅仅是法律的硬性要求,更是对骑乘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保障。大家购买的安全头盔应符合自己的头围尺寸、头型,尽量确保头盔贴合头部。否则在发生事故时,可能出现头盔脱落等情况。同时,部分朋友使用安全头盔时不系扣带或系得太松,一旦遇到险情,非常危险!
3.翻越护栏?危险!
不久前,四川绵阳一名男子为图过街方便,竟跨越路中央的护栏,结果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撞倒,所幸只是受了轻伤。让人生气的是,距男子翻越护栏位置的不远处就建有天桥。最终交警调查认定,男子违法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要负全责。
其实,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的伤害往往是最大的,而且生活中不少交通事故就是因行人的违法和不文明出行行为而导致的。翻越护栏、闯红灯、肆意横穿马路、在马路上打闹、边走边玩手机……这些行为你都做过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内容来源于网络)